医案说法

来源: 发布日期:2019-09-02 浏览次数:

课程编号:GNED100548

学时:32 (理论学时:24; 实验学时:8)

学分:2

课程类别:基础通识类选修课

所属板块:生命关怀与社会认知

选课要求:医学部非本科生限选

任课教师:潘承恩教授、刘昌教授、李红霞教授、张月浪教授、相凯宇讲师

潘承恩,教授,主任医师,博士研究生导师,陕西省医疗损害鉴定首席专家。1993年被国务院授予有突出贡献科学工作者。现为西安交大一附院普通外科首席专家,医院专家委员会委员,获得省、部级科技奖8项;主持或参与编写的教材和专著共15部,国内、外发表论文218篇,是全国高等教材第五、六、七版《外科学》编委会委员。

刘昌,教授,主任医师,博士研究生导师,交大一附院副院长。从事临床教学工作20余年,外科学博导、全科医学硕导。《医学教育研究与实践》杂志编委。获教育部新世纪优秀人才、陕西省优秀博士论文指导老师、第二届台湾新华“重教奖”;入选西安交通大学“青年骨干教师培养计划”及“后备名师”;多次被评为校级优秀教师以及西安交通大学医学部“子牛奖”。担任《医学人文》、《健康中国》、《消化系统疾病》、《外科学》课程主讲教师。获西安交通大学授课竞赛一等奖;参与完成的教学成果获陕西省教学成果一等奖及西安交通大学教学成果特等奖。参与编写人卫出版社国家规划教材《外科学》等教材7部。主持卫生部视听教材2部,陕西省教改项目2项,西安交通大学教改项目5项。组建成立“陕西省医学人文教育研究中心”,担任主任。主持国家级继续医学教育医学人文项目及西安交通大学本科在线《医学人文》课程建设。为专硕及住培学员开设《医学人文》线下课程并为主讲教师。主持开设“医学人文H-Talks讲坛”;建设医学人文实践教育基地、人体科学生命馆等项目。

李红霞,主任医师,教授,医学博士,硕士研究生导师,一附院医务部副部长。硕士、博毕业后一直从事临床医疗、教学和科研工作。主持国家继续医学教育项目1项,荣获西安交通大学校级教师授课比赛一等奖、二等奖多次,多次被评为优秀教师。发表研究论文30余篇,SCI收录3篇,主持、参与国家、省级和院级科研基金项目6项。

张月浪,教授,主任医师,医学专业博士,硕士研究生导师。现任陕西省医学人文教育研究中心办公室主任,西安交大一附院医学影像科学科系副主任、党支部书记。承担5年制、7年制、留学生、实习学生、进修医师的各级教学与带教工作,教学效果良好。2009年度参加校级教学比赛获优秀奖。参与西安交大MOOC《医学人文》的制作,目前已在学堂在线及中国大学MOOC网上线;作为主要参与人参与《医学人文与实践》选修课的讲授,参与一附院教改项目《医学人文与实践》混合式教改项目,目前正在实施中。在国内核心专业杂志发表学术论文40余篇,其中发表SCI论文6篇,教学论文3篇。参编医学专著5部;主持省级科研课题2项,校级科研课题1项,获陕西省科技进步二等奖1项。

相凯宇,西北政法大学民商法学专业,博士学位,讲师,2014年获第三届全国高校技能大赛复赛一等奖。

课程内容简介:

《医案说法》课程以医疗卫生法律法规为引,以发生在医院的真实、具体的的案例,用通俗、简洁的语言解析法律,分析案例、讲清道理、对正法律条文。能够理解与医药卫生有关的法律制度;明确医务工作者在医药卫生工作中享有的权利和义务;掌握医药卫生法规的基本理论;具备运用法律知识和技能维护医患权益的能力。

具体内容包括:法律素养基本内容、依法依规开展工作、遵守医疗诊疗规范、尊重患者合法权益、注重维护自身权益以及具体的医疗案例。

课程特色:

在教学中选用与教学内容相一致的教学方法和教学手段,雨课堂、案例教学、情景教学、讨论式教学等多种相结合的方式,用生动活泼通俗易懂的语言传授法律知识,注重课堂氛围的营造,引导学生独立思考问题,不断提升医疗质量和安全,提升自己的服务能力和水平。

先修课程:

授课模式:面授讲课+视频教学+模拟法庭

使用教材及参考书

[1] 孙红,王晓燕. 医学人文案例精粹. 北京:人民卫生出版社,2011

[2] 杜万华,郭峰,吴兆祥,陈龙业.最高人民法院审理医疗损害责任纠纷司法解释规则精释与案例指导. 北京: 法律出版社,2018

考核方式:平时表现占30% +实践成绩占30% +期末考试成绩占40%

主办单位:西安交通大学教务处
地址及电话:西安交通大学兴庆校区教学主楼1304#  029-82665422